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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案释法|“借名买车”背后的风险

发布时间:2025-03-28  来源:中国法制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林某与朴某是朋友关系,2023年9月,朴某因为征信问题无法贷款购买车辆,于是找到林某商议,双方达成口头约定,借用林某的名义分期购买车辆,该车辆的首付款以及后期分期款项都由朴某支付,于是双方找到一家担保公司,用林某的名义贷款买下一辆奥迪车,随后朴某将车辆开走

  2024年10月,朴某因投资失败,三个月都未支付车辆贷款,林某认为自己没有使用车辆,而且车辆的贷款和分期款项都是由朴某支付的,所以拖欠的分期款与自己无关,但关于车辆的所有合同都是林某以自己的名义签署的,担保公司认为与朴某无关,三个月内数次向林某索要分期款项,但林某拒不偿还,遂该担保公司将林某起诉至江源林区基层法院。

  在庭审过程当中,被告林某坚持自己不是车辆实际所有人,并表示朴某可以出庭为自己作证,朴某出庭没有否认自己与林某的约定,但自己就是没有任何钱来偿还贷款,原告担保公司认为自己所有的合同都是与林某签署的,而且车辆的行驶证等相关证件也都是林某的名字,所以该款项应由林某予以偿还。

  在法院审理查明中,原被告签订的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且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,合法有效。

  承办法官向被告林某释法明理,通过法律的角度向林某讲述了该起案件的利害关系。

  最后,林某明白了其中的法律关系,悔不该当初为了朋友义气帮人借名买车。

 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,双方也达成了调解,林某按期偿还所欠款项,车辆将会拍卖,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剩余贷款。同时,承办法官也向朴某说明,应帮助林某积极偿还分期款项,朴某也表示自己正在打工,挣到的钱都会给林某用于偿还贷款。

  “借名买车”存在很大的风险,对于被借名人来说,如果实际购车人不按时偿还贷款或是不偿还贷款,自己就等同于掉入了深渊,还因此背负贷款等责任。因此,“借名买车”存在不可取,一定要三思而后行,避免自己卷入纠纷。(于芳林)

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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